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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用假身份证骗租金
发布日期:2012-02-23来源:挂失网作者:浏览【打印】
红网长沙2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吴和健) 昨天,市民刘女士致电本报热线96360,称一罗姓男子充当“二房东”,短时间内将自己的房子出租,先后骗取了两名受害者共计5700元钱后消失无踪。受害者发觉上当后,已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男子利用虚假身份证件骗取金钱,涉嫌诈骗,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刘女士介绍,去年10月,一名自称罗伟根的男子要租她的房子,她在查看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后,将位于长沙废旧物资交易市场B栋内的一间三室二厅租给了他。“是一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刘女士说她当时虽然提出了疑虑,但见该男子在附近医学院上班,其间还养了一条小狗,所以并没有很在意。

  刘女士称,她与罗姓男子签订的租房协议约定房租按季度交,春节后本来已到时间,但她觉得还没有过正月十五就催人家交钱不太合适,决定等几天再催。而两位受害者找上门来时,她才恍然大悟。

  昨天下午,记者见到了两名受害者:一位是就读附近医学院的张同学,一位是在旁边开小店的罗先生。两人分别给罗伟根交了1300元钱和4400元钱房租及押金。“给我们看了一代身份证原件。”张同学与罗先生均称当时罗伟根向他们介绍时,称房子是他自己的,而且可以免水电费。尽管两人都有疑惑,但禁不住每月300元、免水电费的诱惑,还是与罗伟根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交纳了租金和押金。但入住后,经两人交谈,发现情况不对。

  “没有这个身份证件号码”,星城派出所办案民警称,他们接到报案后,已向学院和保洁公司进行调查,并通过网上查证,初步认定该名男子涉嫌诈骗,“案件正在调查中。”

  据娇杨律师事务所刘亮律师介绍,租客租房时,要同时核对房子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因伪造证件骗取钱财的,已经构成犯罪。同时提醒市民,不要贪图一些不当得利,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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