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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件挂失的电子公告
发布日期:2009-09-09来源:挂失网作者:浏览【打印】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网络技术的日臻成熟,网络用户日渐庞大,互联网电子公告以普通媒体公告无可比拟的优势开始为社会公众服务,国家也及时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认可和规范了互联网电子公告。国务院2000925颁布实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并对电子公告服务作了原则规定。信息产业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了《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是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一种方式。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本网站专门为挂失证件提供电子公告服务的网站,可以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的证件挂失信息,为证件挂失公告带来了革命性的进步:一是失主花费少量费用,做到证件挂失公告一次,长期保存,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让任何一个需要挂失信息的单位或者个人获知;二是对发证机关的工作带来便利,随时掌握证件挂失信息;三是证件一经挂失,挂失之日前所有签发的证件都视为作废,有效杜绝一人多证现象的发生。四是任何一位需要核实证件是否已被挂失的用户,都可以在本网站上免费、方便、快捷、准确地查询到。证件挂失电子公告不仅在发生纠纷后可以证明失主已经履行了公告义务,更为重要的是可以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杜绝证件被他人冒用。用户如果对某人持有的证件产生疑问,可以随时登陆网站进行查询,如果发现相关证件已被失主挂失,用户可以立即终止与证件持有人进行交易、提供服务或交友等一切社会活动,有效地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利,避免上当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普通的社会公众而言,与其在上当受骗后四处追讨,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不如事前在网站上轻轻一点。网站是互联网影响和服务社会的新形式,随着本网站积累的挂失信息逐渐增多,海量的挂失信息、方便快捷准确的查询方式,必将为社会的诚信与安全构筑新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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