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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摩托车却收到违章罚单 一男子身份证被他人冒用上车牌
发布日期:2011-09-19来源:赣州晚报作者:浏览【打印】
近日,我收到一张由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邮寄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说我的一辆摩托车在经过赞贤路时逆行违章,要我去缴纳罚款,但我没有这辆摩托车。

  9月15日,张先生拿着这张交通违章处理通知书找到记者。记者从中看到,根据交警部门的监控记录,张先生名下一辆车牌号码为赣B17×××的两轮摩托车于今年8月29日下午4时40分在赞贤路实施逆向行驶。张先生说,要不是交警部门寄来处理通知书,他都不知道自己名下有这辆摩托车。

为弄清事情原委,记者来到交警部门查询得知,这辆赣B17×××的两轮摩托车于2006年在章贡区上牌,登记的身份信息确实是张先生本人的身份证,但登记的电话却是另外一个人的手机号码。交警推测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他人冒用张先生身份上牌,另一种是身份证重号。但张先生表示:“从未将身份证借给他人,也没丢过身份证。”

根据登记信息上的电话号码,张先生找到了摩托车的实际使用者戴先生。戴先生说,摩托车是他2006年买来的,车牌是摩托车行的人帮忙上的,去年他将摩托车转卖给朋友了。经两人协商,戴先生负责找回摩托车,将各种报废手续办齐后交给张先生报废。

交警提醒市民,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给自己带来不便。(记者王长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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