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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
发布日期:2009-09-09来源:挂失网作者:浏览【打印】
国内新出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一般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到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办理时通常需要提交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当地落户所需的其他证明。  
  
       
对于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办理出生登记时通常需要提交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婴儿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婴儿父亲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当地落户所需的其他证明。  

     
对于超计划生育的婴儿,准予其进行常住户口登记。身份证遗失声明公告挂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