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 冯琳琳
性别: 女
证件号码: 41152419870407****
发证机关: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分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6年09月18日
有效期: 10年
丢失日期: 2009年02月27日
备注本人2009年02月2日下午15点左右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沙蒲手提包被抢特内含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及工行卡一张。身份证号码是:41152419870407****.特此声明自2009年02月27日丢失当日起,如别人以此身份证作身份证明办理的一切事务(例如办理信用卡,手机卡房屋汽车贷款,按揭 抵押还有交通违章,肇事等等)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非本人持证非本人意愿所以产生的一切事务后果责任均与本人无关本人概不负责不予承担任何民事刑事以及经济等法律责任。
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