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叶黎明
性别: 男
证件号码: 36230219800620****
发证机关: 江西省德兴市公安局
几代证件:二代
签发日期:2007年2月02日
有效期: 20年
丢失日期:2009年01月24日
本人2009年1月24日因遭遇盗窃,身份证遗失。特此声明自2009年1月24日由此身份证所引发起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证件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后后果。 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若非本人持证,;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