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陕西万通客运有限公司监事及股东王海龙先生于2017年6月2日在公司办公室向公司执行董事郑加军先生递交了【关于要求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函】的书面要求,提请郑加军先生作为执行董事履行召集股东会临时会议职责,并阐明了会议议题。但是执行董事郑加军先生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至今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根据《公司法》第四十条及相关规定,提出召集会议的公司监事及股东王海龙先生依法召集股东会临时会议,现向陕西万通客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九点;
(2)、会议地点:陕西万通客运有限公司办公室(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70号陈家庄商住楼1号楼11503室即梧桐朗座小区A座1503号);
(3)、会议审议事项; 一、更换和推选新的陕西万通客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变更法定代表人;二、其他须由股东会解决的事宜。、
(4)、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会议联系人:王海龙,电话:13512616666。
特此通知 陕西万通客有限公司监事及股东王海龙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