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算公 告:XXX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 接到本公司清算组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 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 债权,逾期不申报的视为弃权。特此公告。XXX有限责任 公司清算组电话:联系人:米进
◆招 标 公告: XXX有限公司业务楼工程招标,现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