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何平(身份证号:410503XXXXXXXX2056):因你在我司工作期间,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且经公司通知后仍不到岗,严重违反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中关于旷工的相关条款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款规定,公司决定于 2020年7月10日与你解除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