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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长安气体有限公司声 明
发布日期:2022-06-13来源:阳光报作者:声明公告网浏览【打印】
声   明
近期发现有人冒充“陕西长安气体有限公司”销售人员,未经本公司授权在市场上非法使用本公司“资质、商标、合格证”及假公章等,进行非法推广销售气体,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本公司并保留追究涉事人员侵权等法律责任的权利,垂询电话:13700282770石经理。
特此声明!        
陕西长安气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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