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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2来源:西安晚报作者:xuya浏览【打印】
声明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于2012年11月向我公司投放冷链设备6台,目前剩余押金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由于我司管理不善,押金收据和冷链投放协议(不含租金和转让费)丢失,现申明作废,后期由收据、协议引起的任何经济风险与贵公司无关,由本司承担。
 特此说明。
 经销商:西安市长安区天之蓝批发部
                  2018年1月10日
侯成波
    您于2017年12月12日定购我司“丽彩·溪悦城3期(融创·观澜壹号)”项目【10-11803】商品房,因您未按《房屋预定合同》约定三天交首付,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我司已向您寄送催告函及解约函,现再次通知您《房屋预定合同》解除,定金不退,我司有权将上述房屋另行出售。
特此公告
           咸阳高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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