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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鸿瑞达物流有限公司B区16号租户张遵仁于2016年4月至今租赁费用未得到合理结算,限登报7日内望本人尽快与我单位联系办理租赁相关事宜,逾期按相关合同规定处理。0804
发布日期:2017-08-04来源:西安商报作者:xiaoxie浏览【打印】
西安鸿瑞达物流有限公司B区16号租户张遵仁于2016年4月至今租赁费用未得到合理结算,限登报7日内望本人尽快与我单位联系办理租赁相关事宜,逾期按相关合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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