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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新偶像美发院遗失税务 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税号: 沪352601581111203,有效 期2012.5.7-2022.5.6,发证 机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 海市地方税务局,声明作废。
发布日期:2017-02-27来源:CNN挂失网,新闻晨报作者:admin浏览【打印】
长宁区新偶像美发院遗失税务
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税号:
沪352601581111203,有效
期2012.5.7-2022.5.6,发证
机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
海市地方税务局,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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