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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上海东方物产房地产有限公司拟 发生股东股权转让事宜,为保护债 权人利益,特公告如下:在2016年 12月8日前,凡与本公司有债权债 务关系的自然人和法人,请自本公 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持有效
发布日期:2016-12-26来源:CNN挂失网,新闻晨报作者:admin浏览【打印】
公告:上海东方物产房地产有限公司拟
发生股东股权转让事宜,为保护债
权人利益,特公告如下:在2016年
12月8日前,凡与本公司有债权债
务关系的自然人和法人,请自本公
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持有效凭证
至本公告规定的地点申报.逾期未
申报的,则视为自动弃权,由当事
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单位
申报请携带:1,公司营业执照或自
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身份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有效授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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