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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陕西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5-12-04来源:阳光报作者:zmin浏览【打印】
公告:
陕西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张瑶、李军霞、曹莹心、田亚博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结束,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莲湖人仲案字【2015】 第367、368、370、371号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2楼调解仲裁庭)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限的人们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力。  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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